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 湖南美食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湖南美食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资费31383.9元。 案件受理费585元,由被告湖南美食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