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饶市金牛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 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在案件宣判前要求撤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饶市金牛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62元,减半收取331元,由原告上饶市金牛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