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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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丰城市路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是对其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丰城市路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96元减半收取848元,由原告丰城市路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