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台州云泽铝业有限公司
南京控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第三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控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2020)浙0784执2354号[(2021)浙0784执恢39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第三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控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2018)浙0784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台州云泽铝业有限公司履行的债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11-22
发布日期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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