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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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法院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1074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