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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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在未缴纳杭州圣能纺织有限公司出资款范围内对(2020)浙0109民初71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杭州圣能纺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驳回王**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08元,减半收取4054元,由王**负担3230元,***负担824元。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