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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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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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履行期限较长,本案应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苏0602执37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1-20 |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