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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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履行期限较长,本案应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苏0602执37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1-20
发布日期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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