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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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隆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汉力威(东莞)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汉力威(东莞)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汉力威(东莞)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888元、保全申请费2679元,共6567元,原告汉力威(东莞)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汉力威(东莞)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2-24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