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新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乡市路超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新乡市路超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612.46元,由原告新乡市路超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1-13
发布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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