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32号1单元502室。

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2-02-09
发布日期 2022-0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