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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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西防城港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55062元(逾期办证违约金以57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从2020年5月4日起计算至2021年8月30日,之后另计至原告陈**取得房屋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止,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已付房款的30%); 二、驳回原告陈**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6元,减半收取588元,由被告广西防城港万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