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钦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江县红卫门业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三江县红卫门业经营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326元,减半收取计2663元,由原告三江县红卫门业经营部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1-18
发布日期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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