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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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工行河南省郑州银河支行账户1702********中存款38470.00元(账户余额1932.00元,实际控制金额1932.00元)。 二、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止。 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