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邵东邦盛置业有限公司
邵东市人民政府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邦盛公司经其他当事人同意,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回起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民初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邵东邦盛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963150元,减半收取981575元,由邵东邦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554613元,减半收取277306.5元,由邵东邦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2-02-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