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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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卓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王**、范**、山东卓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邓**账户存款人民币1800000元立即冻结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王**、范**、山东卓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邓**相当于人民币1800000元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11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