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谭**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75000元及逾期利息[以75000元为本金基数,自2021年8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38元,由被告谭**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