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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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华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华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万元,冻结期间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保全费5000元,由判决确定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