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莱芜科润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环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环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0000元,期限一年,自2022年2月9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2-02-09 |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