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豫凯汽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寿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义井支行账户内存款115548.32元(含案款本金86663.33元、违约金25998.99元、垫付案件受理费1277元、执行费1609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2-0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