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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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威海万方人才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纪合同纠纷 |
法院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韩*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威海万方人才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4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