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金鑫旺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金鑫旺二手车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新疆金鑫旺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金鑫旺二手车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帐户存款809030.06元;

二、如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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