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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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鑫旺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金鑫旺二手车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新疆金鑫旺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金鑫旺二手车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帐户存款809030.06元; 二、如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