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筑铭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张**的存款、收入63,544.09元或者查封、扣押、变卖、拍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张**负担本案执行费853.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实际付款时间计算)。 三、被执行人张**承担因强制执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2-01-03 |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