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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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抚松长白山人参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吉林省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抚松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2017)吉06执22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1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