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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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神运铁合金有限公司 烟台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神运铁合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4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烟台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