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鸡东盛丰洗煤有限公司
哈尔滨明旭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哈尔滨明旭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哈尔滨明旭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31元,由原告哈尔滨明旭机械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1-29
发布日期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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