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
沈阳三盛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沈阳未来置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未来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沈阳未来置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三盛源大酒店有限公司、沈阳未来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刘**价值为人民币378263671.88元的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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