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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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沈阳未来置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三盛源大酒店有限公司、沈阳未来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刘**价值为人民币378263671.88元的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