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夏泉龙吉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按原告宁夏泉龙吉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3074元,减半收取26537元,由告宁夏泉龙吉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