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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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省盼福果蔬有限公司 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镇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省盼福果蔬有限公司、龙*、刘*名下的银行存款6069330.44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期限为一年。 案件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日期 | 2022-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