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
云南航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云南航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393765.74元(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账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2
发布日期 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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