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东营连成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郭**、温**、东营连成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郭**、温**、东营连成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