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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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大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法院 | 黎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东大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785元,减半收取计1392.50元,由原告广东大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