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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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抚新区紫龙商场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2021)辽0404民初265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上诉人乔**。 |
裁判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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