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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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86.78元,减半收取2193.39元,由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钓鱼城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