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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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泱泱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李**向原告广州泱泱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853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尚欠的货款78534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19元,财产保全费836元,由被告李**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