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宗盛铜业有限公司
河南龙键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305民初5号

原告:洛阳宗盛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50号液化气站东侧小二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史宗灿,职务: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系洛阳宗盛铜业有限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河南龙键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鸦岭镇先进制造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贠庆辉。

原告洛阳宗盛铜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龙键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原告洛阳宗盛铜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向其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的七日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洛阳宗盛铜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奕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王珂

裁判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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