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顺易钛业有限公司 洛阳至圣科技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执行人洛阳至圣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顺易钛业有限公司、翟智慧、冯玲、江松伟、杨霞名下银行存款4187172.15予以冻结、扣划、提取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