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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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惠州市顺泰祥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粤1302执恢5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惠州市顺泰祥实业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惠城区百汇建材经营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惠州市顺泰祥实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惠城区百汇建材经营部发现被执行人***、惠州市顺泰祥实业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惠城区百汇建材经营部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日期 | 2020-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