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顺**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杭州顺**物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