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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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重庆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文**、李**在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飞龙街X号房屋房地产权登记并取得登记受理单; 二、限被告重庆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文**、李**逾期交房违约金2711.31元; 三、驳回原告文**、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98.02元,减半收取799.01元,由原告文**、李**承担774.01元(已缴纳),被告重庆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5元,限被告重庆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