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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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2759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和第三项;

二、变更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2759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邹**支付2019年9月30日前的租金767900元;

三、驳回邹**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7130.37元(已由***预交),由***负担13130.37元,由邹**负担4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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