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鸿盛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恒励电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盛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鸿盛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臣田支行账号4000××××XX31的存款; 二、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鸿盛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账号4000××××XX73的存款; 三、冻结被申请人李**在招商银行账号6225××××XX18的存款。 以上冻结金额之总和以76759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1-14 |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