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9)闽0102民初6555号民事判决;

二、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7059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679元,由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358元,由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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