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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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台市时堰镇文海房屋租赁服务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东台市时堰镇文海房屋租赁服务部、上诉人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724元(上诉人东台市时堰镇文海房屋租赁服务部、上诉人储**分别预交862元),依法减半收取862元,由上诉人东台市时堰镇文海房屋租赁服务部承担431元,上诉人储**承担431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