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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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法院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位于芜湖市鸠江区的地块编号为3402071020041200078的“八十”地块上栽种的树苗、玉米予以清理后返还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80元,由被告***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付,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直接交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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