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茂厚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晋中市俐智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市金久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寿阳县晋顺建材经销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寿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晋中市俐智贸易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予准许。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晋中市俐智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664元,减半收取2832元,由原告晋中市俐智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21
发布日期 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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