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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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乡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任**、刘**、王**、臧**、臧**名下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账户内存款38000元。 冻结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下存款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