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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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皓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博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 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民初27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93300元,减半收取96650元,由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789.86元,减半收取7894.93元,由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2-01-21 |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