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刘**2016年3月1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原告刘**办理位于酉阳县桃花源镇城北新区龙泉小区6号楼X-1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2-02-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