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三一路面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湖南三一路面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广东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668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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