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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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 萍乡添祥德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萍乡添祥德贸易有限公司、***名下854516.76元的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792.58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先行垫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